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專利合作條約 PCT

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是於1970年達成的關於專利申請的國際合作條約,於1978年生效。該條約提供了關於在締約國申請專利的統一程序。依照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專利申請被稱為國際申請或PCT申請。

PCT申請程序

國際專利申請人只需在一個締約國以一種規定語言提出一次申請,如在該申請中指明需要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就產生了分別向這些國家提交專利申請的效力。申請由受理局(Receiving Office, RO)受理,然後由國際檢索機關(International Searching Authority, ISA)檢索現有專利並出具國際檢索報告,附以關於該申請的可專利性的書面意見。作為任選程序,國際專利申請人還可以請求國際預備審查機關 (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ing Authority, IPEA)出具初步審查報告。最後,專利權的授予由被申請國(即國際專利申請中需要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按照國內法的實質和程序要求決定專利授予事項。

通過PCT獲得專利的法律地位

專利合作條約並沒有創製在各國通用的「國際專利」,專利權的授予仍然需要通過國內法來解決,授予的專利權也具有地域性,而專利合作條約為專利在多國申請的程序提供了一個減少重複申請的繁瑣勞動、提高申請效率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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